《血色子午线》是美国当代文坛巨匠科马克·麦卡锡经典杰作,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与《尤利西斯》《百年孤独》齐名 “最难懂的作品” ,让所有人都趋之若鹜又无能为力。小说讲述了一个没有姓名的人,骑在马匹背上的游历过程。他生来丧母,14岁离家游荡。后来进入美国军队,前往墨西哥。随后他加入头皮猎人队伍,专门猎杀印第安人,以遇害者的头皮为收据换取黄金。队伍在墨西哥境内四处游荡、大肆屠杀,老幼妇孺均不放过。最后队伍遭到伏击,几乎全军覆没,但男主角却逃出生天。小说最后跨越到二十八年后,已成为男人的主人公在格里芬的蜂巢酒馆遭遇法官,被其杀害,队伍成员至此全部牺牲,而小说也在法官的舞蹈中结束。对阿鲁斯来说,脐带是绑定母子关系的安全感来源。当患病的母亲四处游荡,阿鲁斯靠麻绳来确认母亲与自己的亲密距离。母子对面不相识,在母亲心中,儿子还是在旧礼堂里演奏马头琴意气风发的少年,而不是眼前初入中年的汉子。当无法再次从母亲的眼神和言语中清晰确认这种血脉亲情时,麻绳的绑定不再只是迫于现实的无奈手段,而是内心依赖的外化:阿鲁斯舍不得母亲的身心渐行渐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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