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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申请2020年度创新学分的通知

全体本科生请注意: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创新学分认定办法》(首都师大校发〔2020〕48号),我校现开展2020年度创新学分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自愿申请创新学分的本科生,请最晚于2020年12月7周一下午五点前申请创新学分,并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1.学生凡参加教务处组织的本科生科研项目(首都师范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顺利结题的,由教务处统一认定创新学分。学生本人不用提交相关纸版材料。

  2.学生参加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的实验室开放基金和由学生处组织的学生科研立项的,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和学生处提供名单。学生本人不用提交相关纸版材料。

  3.学生凡参加教务处主办学科竞赛(见附件3)获奖的,无需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由竞赛承办单位统一为其申请创新学分,并附获奖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4.学生参加非教务处主办竞赛获奖的(即不在列表中的竞赛),请填写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获奖证书扫描件、复印件(1份)、竞赛说明(院系教学院长或主任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内容包括竞赛主办单位、组织级别、在国内的影响力等)。

  5.学生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附杂志封面、目录及文章内容扫描件(PDF格式)、复印件(1份)提交到教学办公室。

  6.学生获得国家专利的,请填写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表》,附国家专利证书扫描件(PDF格式)、复印件(1份)等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教学办公室。

  7.参与小学期“学术素养和专业能力周”活动,学术报告被评选为优秀的本科生新生,凡自愿申请创新学分奖励的,请填写附件2《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汇总表》。

  (二)提交纸质材料注意事项:

  符合条件有意申报的同学(特别注意需本人提交申请的项目范围)请填写《首都师范大学创新学分申请表》, 12月7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教二楼421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skybjx@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XXX”创新学分申请)。 

   (三)其他说明:

  1.创新学分申请表格填写务必严格按照示例填写。

  2.创新学分申请表需要区分师范生和非师范生。

  3.研究生不在统计范围内。

  4.教务处将创新学分审核通过名单公示后,学生在教务系统创新学分提交线上申请,计入学生档案。

  5.12月7日之后获得的各类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材料,可以12月30日前补交相关电子版和纸质版 。

                                                  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