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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公费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初、高中学段)笔试说明

2017级相关同学请注意:

  依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学校统一部署,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中,参加中学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笔试部分将于3月27日统一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笔试对象

  我校已经通过院系报名参加测试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报名的学生中,如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全部笔试科目均已合格,且能够提供与培养方案一致的相应学段、学科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则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认定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如无法提供对应学段、学科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所有笔试科目的成绩合格证明,均应参加笔试。

  二、笔试工作安排

  笔试所有科目均采用纸笔测试方式。

  (一)笔试测试时间:2021年3月27日上午

  (二)笔试测试地点:相关院系按学科初中、高中段分别设立考场,教育类研究生依据报考学段、学科前往相应的院系考场参加测试。考场安排请关注后续通知。

  (三)测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三、笔试测试内容

  考试科目:初高中学段的笔试测试包含2个科目,共计150分。

  科目一: 《教师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 100分,90分钟

  主要考察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教育知识与能力(50分),参考国考教育知识与能力测试范围;

  第二部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50分),主要考查初等数学基本知识、基本数学思想方法掌握程度,数学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能力(可参考国考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测试中的相关问题)。

  科目二: 《教师职业倾向测验》 50分,90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作为教师的心理素质、心理承受能力(50分)。

  科目二不合格,则认为该考生不能够胜任教师职业,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