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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选派部分优秀本科生赴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 交换学习的通知

 

2019级同学注意:

   根据我校与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所签署的校际协议,我校将继续选派部分优秀本科生赴以上两所高校交换学习一年。为做好今年的本科交换生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本科2019级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思想品德良好,自我管理和沟通能力强,身心健康。

   2.所学专业与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现有专业相同或相近。

   3.本人自愿申请。

   二、学习时间

   自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为期一年。

   三、学习管理

   1.浙江师范大学可接收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生交换学习,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均可接收我校本科生交换学习。交换学习期间,交换生的学习、生活服从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管理,奖学金及生活补助等仍由我校负责评定和发放。

   2. 交流学习期间,学生应遵守交流学校的规章制度,期间发生的各种违纪行为,由交流学校将相关文件资料转交我校,按照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交换生不得擅自变更交换学习期限,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流计划。

   4.交换生在交流学校学习期满,或因各类原因提前终止交流计划,须两周内(含两周)返校,到所在院系、教务处办理返校手续;超出两周未能返校报到者,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交换学习结束后,交换生在浙江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的学习成绩将通过学分转换方式,认定为我校相应学习成绩。

   6.按照两校约定,交换生在各自学校注册,交纳学费、住宿费,免交对方学费、住宿费。其它费用,如生活费、交通费等由学生自理。

   四、名额分配

   1.浙江师范大学接收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交换生10名,学前教育学院可选拔学生10名。

   2. 华南师范大学接收我校本科交换生10名。我校每个院系可报1-2人。

   3. 根据报名情况,由学院、学校组织面试后,最终确定人选,并予以公示。

      五、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安排

5月15日前

下发通知,布置选派工作

5月17日-21日

院系选拔

5月26日-27日

学校组织面试

5月28日-6月4

对入选学生进行公示

6月21日-6月25

办理赴浙师大、华南师大交换学习手续

 

  六、报名安排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于5月20日下午5:00前,将交换生候选人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教二楼421学院教学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6665@cnu.edu.cn,邮件命名:姓名+学号+交换学习,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学院将对报名学生进行遴选推荐至学校,学校公示后,参加交换的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将取消其参加教务处其他项目的资格。

 

学院教学办公室
2021年5月19